2020年7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正式实施,将植树节正式写入法律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我局于3月12日在槐树岔宣传森林保护法,并以植树节为契机,为槐树岔乡镇植树造林,双木成林美环境,三木成森净空气。所有干部保持“栽树忙一天,利益得百年”的积极心态。我国重视保护绿色资源,我局同乡镇负责人一并栽树育苗,利用实际行动来检验本次普法效果。
工贸局局长带领全员干部栽树
乡村干部带领村民栽树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
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、林木的保护、培育、利用和森林、林木、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,适用本法。
第十三条 对在造林绿化、森林保护、森林经营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或者个人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、奖励。
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,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。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,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,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