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优化我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,提高预算单位的工作效率。根据《关于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》(财农〔2023〕4号)等文件精神,为筑牢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业务根基,稳步推进巩衔资金全方位、全过程、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,子洲县财政局于2024年7月份将巩衔资金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。
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后,优化了巩衔资金的绩效目标、事前绩效评估、绩效目标监控、绩效评价等业务操作流程,发挥了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作用;简化了事前绩效评估手续,实现了网上申报不见面审批;规范了绩效目标监控、绩效评价工作,提高了绩效目标监控、绩效评价的准确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