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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政协子洲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复函


子财函2019127


关于政协子洲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复函

 

安源、常浩军委员:

您提出的关于预算增加县职教中心办学经费的提案建议收悉,现答复如下:
       1、落实国家规定“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%”的政策;
      我县安排2019年教育附加费共150万元,其中安排县职教中心50万元(子财预[2019]533号文),达到地方教育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%的政策。
       2、落实省上要求“十三.五”末期中职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达到5000元/生年标准。

2019年我县安排教育发展支持专项资金1200万元,和教育局共同协商将重点支持中职学生公用经费。现在我县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: (1) 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,资助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,资助面按中职学校在校生的30%计算。(2)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,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学生(含县镇)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,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不免。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分担,资助面为在校生的92%。以后力争达到5000元/生年标准。
       3、增加财政投入,改造老旧设施设备,确保县职教中心安全运转。

2019年县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条件下,安排县职教中心维修购置经费30万元用于改造更换老旧设施设备(子财预[2019]10号文)。
       最后感谢您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继续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。

子洲县财政局

2019年10月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