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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子洲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
关于印发《子洲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
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的通知

子洲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:

(一)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加强党的建设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。根据产业园区发展需要,按照国家和省、市、县有关政策、规定,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。

(二)编制和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建设规划、产业发展规划。

(三)负责产业园区的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。

(四)负责产业园区招商引资、优化营商环境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。

(五)负责产业园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。

(六)负责产业园区内规划、财政、建设、科技、劳动、安全、人事、环保、统计等服务工作。

(七)负责产业园区内企业的设立、入驻、审核等工作,协调、 管理和服务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。

(八)负责县级有关部门派驻产业园区工作机构的管理工作。

(九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