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,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,对全街道办范围内办、村(居)两级干部进行作风集中整顿。为了便于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,现就举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监督举报对象
双湖峪街道全体机关干部、工作人员及辖区内村(居)干部
二、监督举报方式
信访举报箱:街道办一楼门口
举报电话:0912-7386659
三、监督举报内容
(一)解决不知责的问题。切实解决办、村(居)两级干部日常不学习、不思考,不掌握新时期新政策任务,对自身职责不清楚、业务荒废、工作开展思路不清、凭想法办事,不结合实际等问题。
(二)解决不履责的问题。切实解决在岗不在状态、浑浑噩噩、疲疲沓沓,无视组织纪律,迟到早退、推诿扯皮、形式主义等问题。
(三)解决不尽责的问题。切实解决自我要求不严、口号喊得震天响,实际行动无声音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,消极怠工,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。
(四)解决不担责的方面。切实解决工作中不敢大胆创新、放不开手脚,抱有“无事一身轻”“不做就不犯错”等错误思想,只顾自己不顾组织、只顾个人不顾集体等问题。
(五)解决任性用权的问题。切实解决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讲、事难办”漠视群众利益、违规违纪形势权利,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薄问题。
四、监督举报须知
(一)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,不得捏造事实、制造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。对诬告陷害他人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(二)提倡鼓励实名举报,希望举报人填写真实姓名及真实联系方式,以便于能详细、深入调查举报事实和处理情况反馈。
(三)举报人应据实告知被举报人的姓名、职务、举报内容力求详实,对被举报人的违纪违规行为及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证据、涉及人员、具体情节等要素须详实明确。
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如实反映相关情况。对举报人信息,我们将会严格保密,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对举报的情况和线索核实后,将严格按照纪律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特此通知!
中共双湖峪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
2021年8月24日